不按常理出牌 颠覆想象的事故责任判定

用车指南第一新车 2021-01-09

想必不少司机朋友都听说过这样一个段子“直行是爷,左转是爹,右转是儿,调头是孙”,这句话能够清晰反映出道路行驶的优先顺序,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那么后者承担的责任要远大于前者,可谓是话糙理不糙。但有些时候,有的车明明是转弯,可与直行车发生事故后,交警却判定直行车的全责;有些时候,明明是后车追尾前车,交警却判定前车全责。这究竟是为何?

信号灯周期过渡,转弯撞直行,直行车全责。

在部分城市十字路口处,路口左转灯熄灭后,便是另一个方向的直行绿灯点亮。如果此时,直行车辆与尚未完成左转的车辆发生碰撞,那么便是直行车辆的全责。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(四)项: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: (四)遇放行信号时,应依次通过。因此一辆车进入路口,要等上一个周期的车先走完清空,然后再进入路口。所以如果左转车辆是上一个信号灯周期,直行车为下一个信号灯周期,此时发生碰撞的话,便是直行车的全责了。

另外,在部分道路的主路、辅路相通的路口处,设有“让”的标志,当“让”的标志立于辅路之上时,即便辅路为直行,也要避让主路转弯的车辆,否则直行车便是全责。

无信号灯的环岛,转弯撞直行,直行车全责。

在部分路口处,为提高交通效率,不会设置传统红绿灯而是设置中央环岛。曾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交通事故,在环岛处,一辆进入环岛需要转弯的车与一辆进入环岛直行的车辆发生碰撞,随后的事故定责中,交警同样是判定直行车辆全责。

根据环岛的行驶规则,进环岛车辆要礼让出环岛车辆,也就是说,哪辆车先进入环岛,哪辆车便享有优先通行权。即便后进入环岛的车辆是直行状态,也要礼让先进入环岛的转弯车辆。

还需要提请大家的是,出环岛车辆应提前变道至最外侧车道,如果内侧车辆连续变线出环岛与外侧车道车辆发生碰撞,则属于连续并线承担全责。

前车违规变道,后车追尾前车,前车全责。

这车多了,开车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,保不齐哪天在路上我们就能遇到一个“严重路怒症患者”,可能是我们的一个无意之举,便容易引发此类人群的“疯狂报复”,而报复的手段便是疯狂别车。前不久,珠海交警便遇到了这样的一起事故,由于前车的无意之举,导致后车车主的路怒症发作,于是后车便采用超车变道随后急刹的方式报复前车,结果便发生了交通事故

在随后的定责中,路怒症车主以自身已经完全进入车道,并且被追尾为由,要求交警判定他人全责。但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: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,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。所以在此次事故中,路怒症车主贴着他人车辆变道,影响了他人的正常行驶,因此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当然,这样的判定结果是需要追尾车辆提供行车视频画面的,如果前车并未装配行车记录仪,且附近也没有交通探头拍下事故画面的话,此时路怒症车主一口咬定自己是受害者时,判定结果可能就不是这样了。

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,像此类恶意别车的事故中,交警一般都会判定恶意别车的全责,如果多次故意别车造成了严重事故,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,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死刑。

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道路行驶确实需要遵守“直行是爷,左转是爹,右转是儿,调头是孙”的规则,但以上的几种情况却是几个例外。另外,在道路上行驶除了要遵守必要的交通规则外,还希望大家能够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,如果遇到干扰我们正常驾驶,威胁行车安全的事,建议大家还是不要怕麻烦果断报警处理。